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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布:正式发布!栖霞村全禁!

作者:智慧乡村 | 发布时间:2022-01-10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因此,《通知》明确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通知》所列八种情形,每一种情形的描述虽然简单,但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要根据具体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八禁”

0 1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为此,通知明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盖房”,并将其置于乱占耕地盖房的八类首位,以突出一般要求不得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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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不强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房屋建设占用土地的,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禁止未经依法批准强行占用耕地建房,禁止超出法定面积占用耕地建房。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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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买卖、转让耕地非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使用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购买、出售、转让耕地的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性质,应当明确禁止。

0 4

不得在承包耕地上非法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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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用承包的土地。未经法律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通知》明确禁止在承包耕地上违建房屋。

0 5

不得非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农业配套”、异地扶贫、移民安置等涉及非农建设的,需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根据法律。《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旨在防止发生以各种名义占用耕地、从事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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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不得违反“一户一房”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赠房屋后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明确禁止违反“一户一房”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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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非法买卖占用耕地建房

非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特别是在农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相关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新农村建设,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该禁止。

0 8

不得擅自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农用地转用手续等土地用途的批准,由主管机关依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办理。单位和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批准文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颖指出,《通知》规定了8种不得占用耕地、不得盖房的情形,并不意味着有未列出的都是允许的。对“八不准”以外的其他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也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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